什麼是基督教殘障福利機構?狹義的來說:就是由基督教團體出資興辦的機構。如花蓮畢士大教養院是由德國基督教女教士差會創辦,又如屏東勝利之家、樂山療養院、伯大尼之家、阿尼色弗兒童之家、新莊盲人重建院等,在剛開始時都是由外籍宣教士所主持創辦,一切技術與經濟需求都由外國教會團體支援。但是到了現在,各機構院長已漸漸由國人接棒,經費也漸漸都來自國內,成長為獨立性的殘障福利機構。 廣義的來說:是指有些殘障機構並不是教會團體所創設,而是某些基督徒秉持上帝的愛、出錢出力所創設的。如張培士的第一兒童發展中心、李林樹先生的啓智技藝訓練中心、陳五福的慕光盲人重建院等皆屬之。這一類機搆的本土色彩濃厚,而且後來大多是以財團法人的組織形態存在。 雖然嚴格來說,後者並不能算是基督教殘障福利機構,但卻是基督徒參與殘障福利工作的典型,所以本報導將其納入基督教殘障福利工作的統計中,以資參考。 綜合統計 衆所周知,殘障福利事業是相當花費金錢及人力的工作,因為每一位殘障者幾乎都要經歷一段漫長的醫療、養護、生活訓練,以及就業輔導的過程。數十年來,基督教殘障福利工作者在這塊土地上默默地耕耘,已為台灣殘障福利工作奠下了深厚的基礎。根據台灣區殘障福利措施研究報告指出,台灣地區四十七所殘障福利機構中,由基督徒或天主教團體創辦的就有二十二所,將近佔了一半的比例。 從表一,台灣殘障福利機構組織形態分析圖表中,我們可以看出,基督教與天主教團體所設立的殘障機構佔百分之四十六點八;政府公立機構僅佔百分之八點五弱,而財團法人形態的殘障機構中,又有不少創辦人也是基督徒。可見基督徒在殘障福利事業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自從民國七十九年殘障福利法通過施行以來,政府對於社會福利支出預算已大幅提高,上一年度直接用來推展兒童、少年、老人、殘障及低收入戶等福利服務的經費共八十五億元,這表示國內的社會福利意識已漸漸覺醒,然而在此之前的數十年間,卻僅有基督教在默默耕耘。以民國七十年為例,殘障福利機構的預算總金額直接由各省縣市政府社會局所支援的經費僅占總預算額的百分之二十三弱,國內外教會團體的援助卻佔百分之二十六點七强,約占每年殘障總預算的四分之一。可見得國內外教會團體對於殘障福利工作之支持最為積極,所分擔的比例最高。這筆龐大的金錢數目,都是教會裡的眾基督徒們,秉持上帝愛世人的信念,共同發揮愛心,所凝聚而成的力量。 ...